按照中共天津农学院委员会、天津农学院《关于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农院党[2002]10号、农院政[2002]36号)和《天津农学院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具体要求,结合党办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学院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做好各项工作的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切实有效地为学院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二、公开事项
1.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学院重大改革方案;
3.学院重大事件的实施进展情况;
4.院党政联席会、党委会决定须公开的事项;
5.党办职责及岗位分工职责;
6.党办职责内的各项工作制度及工作情况。
三、公开形式
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会议、公文或校务公开栏、校园网、广播等传播媒体公开。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校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主任主抓,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按照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抓好校务公开工作各项内容的落实,并要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及时对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认真分析总结校务公开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公开工作扎实、有效、顺利地开展。
民主管理小组成员:
组 长:薛贵岐
监督员:李静
成 员:刘昱君 张聿超
2014年4月